关于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4-03-26
意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要求,经我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审议,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为解决辖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龙华区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行业地位世界领先,片式电感产能稳居全球同行前三位,2006-2018年连续13年入选“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要求,经我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审议,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为解决辖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龙华区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行业地位世界领先,片式电感产能稳居全球同行前三位,2006-2018年连续13年入选“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2016年被国家工信部列为第一批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本项目将根据未来新型电子元器件的发展方向,从事片式电感材料和磁性材料、微波电子材料、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敏感材料等新型功能陶瓷材料等领域新器件、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产品生产。

  电子元器件是电子设备及信息系统的重要基础之一。随着电子设备及信息系统日益向轻薄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电子元器件也正在进入以新型电子元器件为主体的新阶段。电子元器件由原来只为适应整机的小型化及新工艺要求为主的改进,变成以满足数字技术、微电子技术发展所提出的特性要求为主,进入成套满足的产业化发展新阶段。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自成立以来,保持高速增长,现已成为拥有一流的片式电子元器件制造平台和强大的片式电子元器件研发实力的国内最大的电感生产制造商。目前,该单位在我区有2块毗邻的自有用地,宗地号分别为A931-0040、A931-0058,均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占地面积合计73576.4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119453平方米,分别于2007年和2012年投入使用,作为总部和生产基地,同时在观澜库坑社区租赁仓库及宿舍8000平方米。随着市场发展及项目意向用地单位行业龙头地位的确立,该基地空间已饱和,并出现生产挤占相关生产配套空间的问题,亟需空间进一步释放技术储备并扩大生产。

  多年来,龙华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已形成初步集聚效应,进一步强化新型电子元器件重点产业项目引进,形成龙头效应,将带动辖区信息技术产业更加快速发展。项目建成后将加速推进龙华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尤其有助于推动上下游产业链集聚集群快速发展,形成巨大的规模效应和产业带动效应,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珠江东岸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当今电子信息类产品的更新换代的时间越来越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由此迎来重要战略发展机遇,而这离不开电子元器件的发展,因此,新型电子元器件智能化、产业化及规模化带来的行业成长空间巨大。预计项目投产后5年累计纳税11.5亿元以上,同时,有利于集聚行业专业人才,有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助力龙华转型升级发展。

  规划建设高端制造中心、研发中心、办公运营中心及配套中心(含设备用房、辅助用房等设施)。

  项目用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39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属于鼓励发展类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A0617)”。

  项目申报主体掌握关于大批量生产叠层电感的成型、三层镀技术等关键技术,掌握关于大批量生产绕线电感的磁芯材料、金属化、精密绕线、焊接及包封等技术,掌握大批量生产片式压敏电阻器的材料配制、低温共烧结及瓷体表面处理等技术,并具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2. 竞买申请人为上市公司,且公司主营业务是电子元器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且从事行业超18年,连续10年以上为“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

  3. 竞买申请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验室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

  2. 投资强度: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0000万元/公顷。

  3. 产出效率:土地产出率(项目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000万元/公顷。

  4. 节能环保:产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增加值)≤0.100吨标准煤/万元。

  本项目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具体招拍挂条件以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1. 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需与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授权的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2.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3. 土地出让期内不得直接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4. 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出让期内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统计关系归属地不变更到深圳市龙华区以外地区。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9年5月7日- 2019年5月1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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